据悉,“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落实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制度。除了连锁配送中心、总经销、总代理、大中型批发商及卖场、酒楼饭店、娱乐场所等占市场主要份额的企业的备案登记外,要向中小企业、城乡接合部、乡镇、小酒楼、小食杂店拓展延伸,争取“十二五”期末全省基本完成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摸清酒类流通规模等基本情况。
“十二五”期间将把酒类执法作为商务综合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强酒类行政执法,各地每年开展1-2次全面的酒类执法检查。同时,积极打造酒类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的溯源管理体系,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推广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规范随附单填制与索取,力争“十二五”期末全省酒类批发企业全部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绝大部分酒类批发量实现随附单跟货走的酒品可溯源制度。积极创造条件,推行电子随附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