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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声音(1)
来源:  2015-12-21 10:41 作者:
 中国商业联合会名誉会长、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会长 何济海

  酒类立法不仅是酒类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保障,还是酒类流通市场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同时,《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指导意见》中提到,支持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推进行业诚信自律,督促企业遵守行规行约,树立一批遵纪守法、履行社会责任的诚信经营企业典型。总的来说,酒类行业发展必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任何人、任何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不容侵犯,一定要做到奖罚严明。

  原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副会长、中国工艺美术学会理事长 杨自鹏

  酒类行业应该携起手来,注重加强对“大酒文化”的研究、建设、传播和提升,从而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具体来说,“大酒文化”首先要从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角度,去关注酒类立法,确保消费者饮酒安全,这是根基所在。此外,在酒类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各个环节,都要注重和谐健康的酒文化建设,积极推动社会的进步,而其关键点在于加强科学研究和科普推广,从生态、工艺和文化等角度出发,把握关键节点,给消费者一个清晰明白的讲解,使其对酒文化有更深刻的体会和更理性的把握。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副处长 仇建国

  解决酒类市场上存在的种种问题,核心是解决人的问题。自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与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合作以来,各项培训工作稳步推进,在江苏、广东两省已经授牌建立了酒类行业培训基地,各项工作正在陆续展开。在酒类流通行业开展人才培训工作,是落实国务院、商务部相关文件指导精神的重要举措。其中,师资力量的储备尤为重要,我认为可以通过4方面来解决:首先,中国酒类流通协会要搞好师资力量的培训;其次,各省市协会要积极推荐优秀的师资资源;再次,对于优秀的培训合格人员,具备讲授一到两个专题的授课能力者,颁发师资证书,将其纳入师资力量中来;最后,逐步建立和完善师资库,其资源可供各级协会单位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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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闫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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