昝圣达提出,当前“年份酒”失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浮夸不实。15年、30年、50年……陈酒,最受消费者诟病,有的生产企业和销售商因此被消费者告上法庭,酒企的答辩让消费者大跌眼镜:陈年酒标注的年份并不对应酒体储藏的年限,只是为了区别口感,业内普遍采用较新的基酒加入“调料”般使用的“N”年原酒勾兑。这样的“年份酒”逐渐成为一个与“酒体”无关的忽悠,成了产品价格升级的数字游戏、年份的攀比游戏,酒企与销售商获取了超额利润,却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利益。
二是加权平均酒龄。白酒“年份酒”团体标准2019年3月发布,明确年份酒必须为传统白酒工艺生产,所有基酒都必须贮存三年及以上。标注年份为主体酒的加权平均酒龄,主体基酒总量应不小于基酒总用量的80%,标注年份取加权平均酒龄的整数。这个标准尽管比原先的所谓“年份酒”规范,但仍采用基酒勾调,与普通消费者认知的“窖藏时间”还有差距,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如何解决当前“年份酒”失范的问题,昝圣达在建议中具体提出了三点。
首先是从标准上着手,“年份酒”的标准应当与国际接轨,认知与消费者接轨。昝圣达认为,陈化储藏是酿酒业一项重要工艺和一种饮酒文化,那么将“年份”作为酒类的等级划分,以“年份”作为售卖要点顺理成章。国际六大烈性酒中,除了伏特加是纯酒精酒而不需要陈放之外,其他的白兰地、威士忌、朗姆酒、金酒都有橡木桶陈化储藏的工艺要求和饮酒文化,并形成了严格的统一标准。昝圣达表示,“如果我们的年份酒标准与国际接轨了,也将有利于我国的白酒更好地走出国门,易于被国外消费者所接受”。另外,消费者对“年份酒”的认知,是指窖藏时间,也指酿造完成,进入窖藏到灌装入瓶或入坛的时间。“真年份”酒的生产标准应与消费者的认知接轨,决不能任由酒企各自表述、自由发挥。
其次,需为消费者喝到“真年份”酒提供外部保障。昝圣达建议,白酒企业如无陈年窖藏的,就不该涉足“真年份”酒领域。“年份酒”真假与否一直是消费者辨识的痛点,这就需要权威部门保驾护航。一是公证机关介入保真,公证人员应前往窖藏地取证,核查酿造入库记录等关联标志与凭证,从开坛到灌装等环节,进行全程保真并出具公证书;二是专家与质检机构保真。由第三方机构邀请国家级评酒专家、酒类权威检测机构进行鉴真,将检测到的实际酒精度、感官、理化指标及结论等标注到包装上;三是最好由保险公司对“真年份”酒进行保真,这样可以减少买卖双方对簿公堂的困扰。
另外,还需强化“真年份”酒的行业监管。国外波尔多红酒、苏格兰威士忌等成功经验表明,严格外部监管助其长盛不衰。目前我国对“年份酒”监管存在缺位,导致这个市场鱼龙混杂,长此以往势必会使这个行业野蛮生长并最终劣币驱逐良币。这就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严格监管,规范整顿,对概念性炒作、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必须依法处罚,淘汰虚假,正本清源。
昝圣达最后强调,目前,国内已有部分白酒企业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和消费者本意,开始对外发售“真实窖藏”的“真年份”酒,建议国家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前往调研总结,形成“真年份”酒标准后再向行业推广,推动中国“真年份”酒在规范中更好、更快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