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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产区“自治”期待疗效
来源:《华夏酒报》  2020-09-02 08:50 作者:苗倩

8月30日,茅台镇人民政府发布了《茅台镇白酒市场专项整顿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称,“为规范茅台镇酱香型白酒市场生产经营秩序,确保酱香白酒市场高质量发展,经茅台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辖区白酒市场全面排查整治,严肃治理‘年份酒’乱象,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

近日,央视就在《经济信息联播》中播出了“年份酒乱象调查”,对茅台镇年份酒乱象的生产、包装等全产业链进行了曝光,将“新酒穿上老酒的衣服”蒙蔽消费者的乱象一一呈现出来。

之所以新酒冒充老酒,缘于酱酒热下的利益蛋糕太过诱人,让一些不法商家蠢蠢欲动,混水摸鱼。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酱香型白酒产能约55万千升,完成销售收入1350亿元左右,实现利润约550亿元,以全国白酒行业7%的产能,实现了21.3%的销售收入和42.7%的利润,酱香型白酒已成为名副其实的“黄金产业”。

在此背景下,保护合法企业的权益,强化市场监管,加大“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白酒产品的查处力度,维护产区形象和产区品牌,确保产品质量和产区声誉,就显得尤为重要。

不能让几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2010年12月,央视《焦点访谈》曝光了河北省昌黎县一些葡萄酒厂家,用酒精掺添加剂、香精、色素等调制后做成假冒葡萄酒;2007年,《每周质量报告》栏目对民权县部分葡萄酒生产企业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问题进行了曝光。

虽然制假售假是部分企业的行为,相关部门也对不法企业的行为进行了整顿,但是产区形象因此受损,产区品牌为之抹黑,最难的,是挽回产区品牌在消费者心中的信任度。当消费者不再信任这一产区了,不再信任产区的生产者了,消费又从何谈起呢?

前车之鉴,犹在眼前。在以“国内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酒业经济展现出了强劲的韧性和发展魅力,酱香酒的热潮一浪高过一浪,行业需要自省,产业需要自律,切莫被“热情”冲昏了头脑,一切向“钱”看的后果,只能是伤人伤己,失去了消费信任的基石,行业的发展将无从谈起。

酱香型白酒作为遵义市的优势香型酒种,以贵州茅台酒为全国酱香型白酒的典型代表,其间历经9次蒸煮、9次堆积发酵、7次取酒,基酒储存3年以上,产品从投料生产到包装出厂需要历时5年左右时间,而通告中提到的“串酒”,是用大曲坤沙所酿造的酱香酒第九次蒸煮后丢弃的酒糟为原料,再加入食用酒精蒸馏而成的酒。酒质差、成本低,从严格意义上说,串酒算不上酱香酒。

另外,白酒年份酒之所以乱象丛生,很大原因在于某些企业的“乱标注”行为,或是虚假标注年份酒酒龄,甚至把产酒的酒窖窖龄标注在产品上,玩起了数字游戏。此次央视曝光的茅台镇年份酒乱象,乱标注的现象更是比比皆是。

其实,早在2019年4月,中国酒业协会正式颁发了《白酒年份酒团体标准》。对此,中国酒业协会理事长宋书玉就直言,“白酒年份酒标准是一个复杂的体系,不仅是产品标准,同时在管理、准入标识的使用、标签的标注等方面,构成了系统的标注体系。”

在“产品标准”方面,《白酒年份酒团体标准》中规定,“产品标准的核心是在年的表达上一定是最低酒龄,即产品所有基酒的加权平均酒龄要大于标注酒龄。产品标准中主体基酒占整个酒的至少80%,这80%要在第三方的监督核查下进行标签标注”。

在茅台镇政府发布的《通告》中,明确指出“非中国酒业协会认证的年份酒,一律不得标注年份酒,酒瓶内外包装不得出现有误导消费嫌疑的字样”等,茅台镇政府的“内治”行为,是对年份酒乱象的一次整治,更是对茅台镇产区形象的及时维护与“救治”,在期待此次整治“疗效”的同时,我们也期待产区内的企业把眼光放得更长远一些,把步子扎得更稳妥一些,期望企业真正靠时间打造出货真价实的年份酒,维护好产区的金字招牌,做好、做优国内酱酒市场的大蛋糕。

编辑:闫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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