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茅台集团常务副总经理戴传典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茅台的出厂价并没有提价,而且公司一直采取“内部消化”的方式来解决税负问题。(《京华时报》8月10日)
商场如战场,往往拼的是“别具一格”。由于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一些白酒企业通过上调产品价格,将自身增加的税负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并将调价的原因归咎于“国家调整白酒消费税政策”,这是一种“随大流”。此时此刻,茅台酒不提价,且公司采取“内部消化”的方式来解决税负问题,这种“别具一格”令人肃然起敬。
这次税务部门重新核定部分白酒产品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对于一些白酒企业来说,完全可以通过“内部消化”加以应对。反观之,以税收政策的微调为借口来涨价,看起来,涨价的企业很精明,其实很愚蠢。市场上,任何一种商品的价格,并非生产者一方说了算的,而要“两厢情愿”。“一瓶酒700块”,有人卖还得有人买,那才是真正的“一瓶酒700块”;如果,只有卖的没有买的,那样的“700块”只是一厢情愿。这次有的白酒企业“跟风涨价”,看起来,卖出一瓶酒多得了几个小钱,但价格一提高,买的人就少了,甚至于一些消费者因此而对你这个品牌没有了认同感,因涨价而失去一部分原有的市场,这种“涨价”,从长远来看实在是“得不偿失”。
这次茅台酒不涨价而内部消化,似乎没有从市场多得利润,却赢得了消费者的尊重,无形之中,这已给“茅台”的品牌增添了“含金量”,拓展了潜在市场,这不正是“塞翁失马,安知非福”。
市场经济中,企业的产品本应随行就市。什么时候涨价,什么时候降价,既要考虑企业自身的承受能力,也要考虑消费者的承受能力。 同样,对于白酒来说,其价格或升或降,正如茅台集团常务副总经理戴传典所言,那也得“顺应市场”,而非因为“消费税”问题调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