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优秀的酒类监管人员必须树立和强化
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六种意识。
责任意识。酒类监管人员肩负着规范酒类市场秩序,打击假冒伪劣酒类,维护酒类厂商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酒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职责。使命光荣,责任重大。酒类监管人员只有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才能恪尽职守,兢兢业业、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与厚望。
法律意识。酒类监管人员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决不擅权乱为、违法乱纪。
服务意识。酒类监管人员既是酒类市场监督员,更是社会管理的服务员,要有“俯首甘为孺子牛”的无私奉献精神,乐为合法酒类厂商和老百姓服务,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急,竭尽所能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廉政意识。酒类监管人员牢固树立了廉政意识,就能自我约束,严格自律,成为能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腐朽思想浸蚀的“钢铁巨人”,依法监管,不以权谋私,不向企业“索、拿、卡、要”,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
创新意识。目前,我们的酒类监管还处于初级阶段,法制不完善,经验欠缺,技术装备落后,许多方面、许多问题还有待研究和探讨。酒类监管人员只有牢固树立创新意识,才能不断攻坚克难,开创酒类监管的新局面。
学习意识。酒类监管人员要加强政治学习,努力改造世界观,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清廉的政治本色;要加强文化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的学识水平、业务技能和素养,从而提高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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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