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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广告登上警示牌,醉翁之意就在酒
来源: 千龙网  2009-10-10 11:00 作者:王旭东
    上半部分是交警温馨提示牌,下半部分却成了一家酒厂的广告。6日上午,网友“fengshenn”在大河论坛发出疑问:“交警叔叔还帮忙做喝酒的广告?”第一幅广告牌,上半部分让人看后十分舒服:“开封交警温馨提示,驾车不饮酒,饮酒不驾车。”旁边还有一英姿飒爽的卡通交警手指前方,再往下看,却写的是“XXXX(一酒品名字),液体黄金。”(10月9日大河网)

  开封交警对此装聋作哑,表示诧异和“不知情”。但是网友不这样看。网友“多喜爱”留言表示:一个酒厂胆子再大也不敢做那么多牌子放开封大街上,肯定是交警队同意的吧。类似的质疑与推测不无道理。如果是酒厂的自作主张,交警天天在大街上执法,为何视而不见?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最有可能的是酒厂的赞助或变相赞助。在“交警温馨提示”的同时,“液体黄金”也洒了一地。

  酒广告能够做到醉驾警示牌上,算是挖空心思到家了。这种“技巧”不亚于烟广告的那句经典的话――“×××给全国人民拜年啦!”烟草广告控制很严,于是,“逼”着它们花钱打公益招牌,以掩盖广告之实。酒广告管理宽松,于是,诸多酒厂便在媒体上打拼,时常见到酒企成为“标王”。众所周知,做广告的惟一目的就是推销自己的品牌,这是市场规则。酒厂提醒“驾车不饮酒”,典型的口是心非,醉翁之意就在酒。

  一段时间以来,各地严打酒后驾驶,应运而生了很多“交警温馨提示牌”。一旦这样的提示牌不幸被沾上“酒气”,甚至沦为商家逐利的“道具”,是一种什么样的悲哀?曾经有酒店打出“劲爆推出,连交警都检测不出来的啤酒!”的雷人标语。有关资料显示:自从交警部门开始严打酒后驾驶,市场上的速效解酒药,超强醒酒剂,乃至快速验酒操如雨后春笋破土而出,蔓延至整个社会……可见,少数商家的驱利冲动难以“刹车”,正在“酒后驾驶”,横冲直撞。别有用心的商家“酒后驾驶”,谁来让他们“醒酒”?

  如果作为严厉打击酒后驾驶的最重要责任者的交警,与少数商家“推杯换盏”,产生了某些利益关系,就是在给商家“酒后驾驶”护驾,甚至与商家一起“醉熏熏”地“玩飙车”。《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不得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设置广告。相信交警部门不会不知晓。交警严查醉驾目的在于,依法处罚,减少直至消除醉驾。而有意无意给酒厂做广告,就有某种“暗示”,容易让包括驾驶员在内的广大公民“想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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