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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纳入工资统计”只是走出了“第一步”
来源: 《华夏酒报》  2009-11-02 09:02 作者:吴江
  近日,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最近两年,国家统计局在全国进行了城镇私营单位工资调查试点,并统计出2008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7071元,只相当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平均工资的58.4%。同时,国家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从今年起正式建立年度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抽样调查制度,将私营单位纳入工资统计调查的范围。

  只有眼睛看得清楚明白,一个人才不至于在上楼梯的时候被绊倒,下楼梯的时候失足。统计其实就好比是人眼睛,既然政策的制定和出台都是以统计数据作为基础,那么,统计数据是否充分真实地反映了情况,兹事体大,不可不察。如果连统计本身都不真实,那么建立在不实统计数据基础上的政策制定,显然只能错上加错。

  以收入统计为例,当占比更大的私营企业人员根本不入统计的法眼,国民平均工资收入的统计只涵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时,统计数据就成了一个小众游戏,出现“被增长”的质疑之声也就不奇怪了。

  有问题并不可怕,统计数据也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而同样需要不断修正才能日臻完善。在这方面,国家统计局调整口径,将私营企业人员纳入平均工资统计之中,无疑值得肯定。不过,应该看到,这样做只是走出了第一步,当私营企业员工的收入不足国有公务机关人员平均工资的六成时,收入分配格局的不平衡其实已文章来源华夏酒报经暴露无疑。一个社会要和谐,收入分配是否公平,是否大体均衡,毫无疑问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石。既然如此,私营企业人员工资收入过低的问题,显然不应被无视。

  基于此,将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纳入平均工资统计,其实只是第一步。如何正视私营企业从业人员收入偏低,工作不稳定这一现实问题,如何因地制宜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并补足私营企业员工收入偏低这块短板,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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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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