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广东廉江市纪委2009年12月31日颁发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严格控制操办范围,副股级及其以上干部摆宴席超过10桌(或100人),或利用婚丧喜庆之机敛财的,一律先免职后查处。婚丧喜庆事宜须提前3天以上,丧事须提前1天以上向主管部门申报。
廉江市纪委出台“限酒桌令”,对党员干部红白喜事的操办进行规范,对宴请规模进行量化,其初衷无疑是值得肯定的。但这一做法及其效果就值得商榷了。
此举决非能断绝贪腐官员“财路”的根本手段。贪腐官员已经丧失了共产党人崇高的理想和信念,他们的灵魂已经被金钱和物欲锈蚀了,他们敛财的途径和手段可谓花样繁多、无奇不有,非常人所能想象。利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只是其花样之一。况且,“限酒桌令”将来到底执行得如何还难以预料,就算真能执行到位那又怎样?莫说一次还准许办酒宴10桌,退一步说,就是一次一桌酒宴也不许操办,一个客人也不许邀请,贪腐官员不是照样可以大肆敛财吗?由此可见,“限酒桌令”在预防官员腐败行为方面的效果很难达到预期目的。
另外,此举有将反腐倡廉工作简单化的嫌疑。众所周知,腐败的产生是一个复杂的历史现象,这就决定了我们的反腐倡廉工作是一个长期、复杂和艰巨的系统工程。反腐倡廉只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才能取得实效。正像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的:“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
文章来源华夏酒报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所以,防止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能简单地以限制酒宴的桌数(或人数)来实现,而应当研究一个更为科学可行的办法。
要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提高反腐倡廉的科学化水平,切实抓紧抓好这个工作。
首先,要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一是要加大教育,让各级官员严格做到廉洁自律。借鉴汉代丞相杨震的“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的佳话,以方志敏、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等优秀共产党人为楷模,慎独自守,始终做到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是要加强制度创新力度,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让官员的权力真真切切置于阳光之下,时刻接受社会各界和公众的监督。
其次,有效地预防腐败的同时,要不遗余力地坚决惩治腐败。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不论是谁,不论地位和级别有多高,一律依纪依法惩处。在严惩腐败分子的同时,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失职、渎职现象的,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一律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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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