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于去年夏天的“南京张明宝案”,使得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场声势浩荡的严打醉驾行动。“打击酒驾”毫无疑问成为了2009年中国最热门的法制词汇之一。一桩桩“惨案”不仅使人们看到了酒驾对社会的严重危害,加强了人们对于酒驾的关注度,也坚定了国家打击酒驾的决心: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主任施杰在此次政协会议上提交提案,建议增设“危险驾驶罪”。他说,目前无证、醉酒和超速驾车行为最严重的处罚也就只行政拘留十五天,不足以震慑酒后驾车等危险驾车行为的发生。全国人大代表、新光控股董事长周晓光在参加全国两会期间提交了一份关于“尽快制定《酒法》”的议案,她认为:“我国作为世界上酒类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大国,亟待有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酒法》。”同时,也有人提议把“酒驾犯罪”列入《刑法》之列.......
这些都足以看出人们对于打击酒驾的高度重视,而且全国范围内的“严打酒驾”活动确实使很多喝酒驾驶的司机在思想上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自严打酒驾以来,全国各地仍出现了一大批对于酒驾“屡犯屡改、屡改屡犯”的酒司机,像“淮安张明宝”杜军、酒驾“奔驰女”、快男阿穆隆以及近日出现的武汉“酒精含量”最高的酒司机等等。
对于一起起这样的案例,我们除了愤怒和对其抨击之外,是否应该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严打酒驾”是否能够从根本上消除“酒司机”?在严打的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企业是否应该考虑重塑酒文化,倡导文明饮酒?笔者以为,倡导和营造一种和谐健康的“饮酒文化”或是消除酒驾的根本。
在全国严打酒驾之时,司机们当然深知酒驾的严重性,但是在酒桌上,传统的饮酒文化最终还是使他们为了脸面、友情、工作而不得不喝、不得不多喝,而饮酒之后又有多少司机能坚持“饮酒不驾车”的原则?
几千年来, 酒已经成为中国人日常生活以及餐桌上的一种生活必需品,传统的酒文化已经深入人心,成为一种精神寄托。在一定程度上,酒给人们带来了快乐和喜庆,缓解了工作、学习的压力,调节了悲伤忧郁的情绪。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随着社会的发展、健康饮酒理念的推广,一些传统的“酒桌文化”已经过时了,已经跟不上甚至影响到了众多酿酒企业的良性发展,在“酒驾”问题上,也曾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于传统酒文化与酒行业发展之间的多种思考。
笔者所说的重塑酒文化正是指要摒弃这种传统酒文化中低俗的“酒桌文化”,倡导健康文明饮酒,使广大消费者回归到一个健康适度饮酒的状态,从而确保身体健康,从根本上杜绝“酒驾”的发生。
对于一个酒类产销大国而言,随着国情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酒法》的制定是必然的,也是必须的,《酒法》的制定将有利地推动我国酒类行业的规范发展,但是,必须要有一个健康和谐的饮酒文化为前提,否则,《酒法》的实施效果将大打折扣。
笔者以为,单纯地靠公安交通部门的“严打酒驾”而达到从根本上消除酒驾现象是不大可能的,虽然现在要求酒类生产销售企业在产品包装和销售过程中加强
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健康饮酒的劝导和警示,但是,试想有多少酒企不希望消费者多饮用自身产品?又有多少消费者在传统饮酒文化的驱使下能够“适可而止”?因此,政企联手,双管齐下,重塑饮酒文化,打造一个健康、快乐、和谐的饮酒大环境已成为酒业良性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打击酒驾,确保社会和谐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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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