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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要做打假维权的主力军
来源: 《华夏酒报》  2010-10-18 09:27 作者:张崇明
  如今,“打假”一词已经成为日常生活里的流行语。尽管职能部门天天都在打,可是假货依然时常出现。究其原因,这除了少数人见利忘义忘法、个别地方保护主义外,与消费者的“仁慈宽厚怯懦忍让”不能不说有很大关系。
  
  仔细观察,的确如此。有的消费者图便宜、慕虚荣或其他目的,明知是“假” 仍要买;有的消费者买了“假”货不愿检举,不敢举报,生怕惹出麻烦,往往采取忍气吞声、息事宁人的态度,“泰然”处之;还有的消费者知道是假货,却认为是“闲事” 懒得去管,反正自己不买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凡此种种,实际上纵容了假冒伪劣的盛行,默许了假货市场的存在。
  
  不可否认,对假冒伪劣商品及制假售假行为,政府执法部门有责任予以严厉打击。但更重要的是,每个人都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应该认识到,打击制假售假行为不单是政府机关和哪个部门的事,而应该是整个社会的责任,它需要每一个消费者的积极参与。
  
  针对消费者的主动买假行为,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应教育鼓励消费者维护诚实正义,端正消费心态,体察被侵权企业及受害人的损失,使其认知买假行为实际上是纵容了造假者,助长了假货的泛滥,给职能打假部门加大了打假难度,从而使广大消费者以买假用假为耻,自觉抵制假货。失去这部分消费者后,假货的“市场占有率”势必减少。
  
  对于那些受骗买假的消费者,要鼓励他们依法维权,否则,如果错买假货而又甘于吃哑巴亏的消费者占了主流,那假货还会照样大行其道,会使更多的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要通过宣传教育使消费者认识到,尽管依法维权要费一番周折,但意义重大,不仅维护了自身的利益,同时也保护了社会整体利益,只有积极地投诉举报,才能震慑利欲熏心之徒,才能推动对造假售假行为的有力制裁,真正遏制假冒伪劣之风的蔓延。
  
  要让消费者积极投身“打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还要给消费者“充电”,多举办一些假冒伪劣商品展览和消费法规知识培训班,帮助广大消费者掌握一些商品真假鉴别常识,提高他们鉴别商品的能力和依法维权水平,在购买商品时处处留心,避免上当受骗,从而使假货销售失去市场。
  
  总之,要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光靠政府和有关职能打假部门是远远不够的,制假售假的“天敌”是广大消费者,只有让广大消费者积极行动起来,自觉主动地拒假并积极勇敢地举报打假,才能在全社会形成假冒伪劣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使其无藏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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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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