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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保护需走出机制困境
来源: 《华夏酒报》  2011-01-17 08:57 作者:周山荣

  日前,四川省已正式启动对“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报工作。这意味着一旦申报成功,“白酒金三角”这个名称就不能随便使用了。这对中国白酒实施品牌战略是一个有启示的案例,是一个好消息。
     
  2010年初,“中国白酒金三角”的发展规划在经过近两年酝酿后,终于迈出了实质性一步,四川省委、省政府按照企业品牌、名镇建设、区域发展的三大构想,结合强有力的创新政策支撑,全力打造“白酒金三角”这一区域性白酒集群品牌。而今,四川申报“地理标志保护”,给力“白酒金三角”建设,区域内白酒产业更广阔的前景,依稀可见。
     
  “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分为整体地理标志产品、名酒企业地理标志产品的原料基地原产地保护三个层次。2001年3月,贵州茅台酒已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001年12月,水井坊酒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川黔酒业中,这个名单还在增加。名酒企业地理标志产品、原料基地原产地保护已有成熟经验,当能顺利推进。但是,作为中国第一个整体地理标志产品,“白酒金三角”涉及到许多利益方,也涉及到许多方面的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和完善机制,理顺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众所周知,与川酒“总动员”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黔酒对建设“白酒金三角”的态度不怎么“给力”,既不主动也不拒绝。这是“白酒金三角”的外部尴尬,内部而言,四川酒企对“白酒金三角”的认可度又有多高呢?首先,区域地理标志无法得到地方企业共鸣早有先例。例如,云南“富源魔芋”申报成功后,富源当地几家魔芋企业在产品包装上并没有突出“富源魔芋”这几个字眼,重视的反倒是自己创立的品牌。其次,虽然尚处于申报阶段,有关方面似乎也表现得很积极,但是,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国家酒类及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作为申报主体,则显得不伦不类。一旦申报成功,地理标志所有者难以明确,地理标志所有者文章来源华夏酒报与使用者便无法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因此,从当前情况看,要尽快建立健全地理标志地方保护机制。
     
  由于体制不顺,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的质量监管难度比较大,例如众所周知的贵州茅台酒,至今假冒伪劣产品大行其道。“白酒金三角”如何将地理标志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结合起来,将企业发展与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将地理标志发展与地区发展结合起来?川黔之间各有各的算盘,不能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而川酒内部,也达不成高度共识,诸如地理标志制度要求在销售端实现可追溯性,即消费者划开防伪标识涂层,可查询生产厂家和产品的质量等级等,在“白酒金三角”成型前,有多少企业愿意前期付出?这些问题不解决,就难以避免“公地悲剧”和“搭便车”的现象,难以确保“白酒金三角”地理标志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当务之急,要建立健全地理标志地方推动机制。
     
  发展地理标志要用市场的理念来运作,不能靠行政命令,要发现并利用“市场机制”在调节地理标志各利益方的利益关系的作用,市场经济利益是地理标志各利益方的纽带。在“白酒金三角”的申报、保护与发展中,我们看到政府强力推动,市场中介角色却分明缺位。同时,川酒龙头企业在“白酒金三角”中亦表现暧昧。因此,要从申报阶段起,就着手建立健全地理标志市场发展机制。
     
  “白酒金三角”一旦形成规模、气候与合力,一定会爆发出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加速助推川黔两省酒业发展,这无疑值得期待。但是,如何把“白酒金三角”这块“金字招牌”擦亮,是川黔两地相关部门都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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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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