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郑兰荪等30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提案,建议限制公款消费烟酒。“我国烟酒的公款消费比例很大。”郑兰荪说,这部分费用由政府埋单,成本转嫁到了纳税人身上。而且根据法规,不应该在公共场合吸烟,因此,应当明确规定不得以公款提供香烟。虽然喝酒在一些宴会上难以避免,但还是应当加以限制。中央纪委等部门就限制公款消费烟酒,早已出台过相关规定。(据3月7 日《中国青年报》报道)
30位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建议限制公款消费烟酒。这体现了一种高度的责任感,让我们对之而深感佩服。诚然,如果没有高度的责任感,我们能够看到从“烟酒”这样的“细节”上体现出的对纳税人钱财的敬畏,对我们党风政风的关注吗?缺少这些,可能,我们看不到这样的提案。
“烟酒”是“细节”,但绝对不是“小事”。对此,我们更应该有深刻的认识。“天价香烟”或者“高价名酒”等,经网上有关数据调查显示,事实上的消费者多为“官员”,或者是“老板”。而之所以也有老板这样的消费者在内,很大程度在于“官商消费”。归根到底,消费市场还是“官场”,对象还是“官员”居多——我国的公款吃喝成本相当之大,可以肯定的是,售价不菲的香烟及名酒占了相当的比重。
“公款消费烟酒”除了带来行政成本的增长外,更为严重的是一些“负面”影响。我们可以看到,有一些官员就是从“懂享受”开始走向人民群众的对立面,走向违法乱纪的深渊。“公款消费烟酒”会令一个本来是清廉的官员由此受到腐蚀,发生变质,从“讲奋斗”转变为可怕的“可享受”,从中,我们应敏锐的感知到,“公款消费烟酒”与奢侈浪费、贪污腐败等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我们必须高度的警惕!
“限制公款消费烟酒”提案告诫啥?公款消费烟酒于党风不利,于节约型党政机关建设不符,更令广大人民群众对此极之反感。云消雾散败了党风,吃吃喝喝坏了形象,因此,在“限制公款消费烟酒”上,我们确实应该有所作为:只有清醒的认识到公款消费烟酒的危害,并增强以纳税人钱财的爱惜之心,提高廉洁自律之自觉,加大治理力度,强化制度的执行力,这样,才能够切实的将“限制公款消费烟酒”的提案摆上重要日程,举措更得力,走得更远,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的喝彩之声。
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