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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酒驾、警车”悲在何处?
来源: 齐鲁网  2011-10-30 14:26 作者:朱永杰

  10月29日下午,河南省汝南县一公安干警酒后驾驶警车,行至汝南县汽车站附近车辆失控发生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肇事车辆为汝南县公安局梁祝镇派出所公务用车,肇事者为该派出所民警王银鹏。(据10月30日新华网)

  汽车杀人,后果严重。所以,司机要有驾照,行驶要遵守交通规则,路上有交警巡逻,路口有交警执勤。对于有可能变成杀人凶器的汽车,时刻严管,处处严管,理所应当。即便如此,仍然车祸不断。有数据表明,中国由于交通事故每年死亡超过10万人,死者大多是年轻人,占全球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五分之一,居世界各国之首。

  10月29日汝南县警车在汽车站附近酿成重大安全事故跟公安干警酒后驾车不无关系。众所周知,酒驾已经入刑,处罚相当严厉,百分之百得不偿失。这柄达摩克利斯之剑悬挂在司机头上,效果还不错。然而,还是有人抱着侥幸心理,跃跃欲试,结果可想而知,撞到枪口的还是不乏其人。出事后,咎由自取,等待法律严惩,理所应得。

  引起笔者感慨的是,在郑州市二七区,公车治理达到了一个境界。留在人们心里的是,驾驶公车违章的成本太大了,以至于不少人干脆不开了,骑车上下班。违章一次,光是罚款就得一万多元;违章两次,还要降职免职开除,太严厉了。而且车与人连在一起,单位一把手负总责。这项规定过了一个多月了,效果奇好,车子大多趴窝。似乎都在静观,看看那个倒霉蛋撞到枪口上,撞上了会被怎么惩罚。

  谁说国人不听话?严管出效果,尤其是公车、公务员,财政供养的一切都需要严管。这是符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公”理应是“私”的榜样,“公”严厉律己了,“私”才会跟着不违规。公德不彰,私德岂会服人?

  全社会要构建诚信体系,用诚信这个做人做事的底线规范每个人的言行,好极了。这个体系由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组成。毋庸讳言,政务诚信首当其冲,是关键。什么是政务诚信?就是政府先要诚信起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开诚布公,公开公正,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在这种意义上,我们不妨就从政务诚信做起,打造一个诚信政府的品牌。果如是,上行下效之下,全社会的诚信就是指日可待的事情了。

  这起汝南干警酒后驾驶警车“死5伤3”的新闻注定引发关注,盖因“警察、酒驾、警车”这些字眼。高压严令之下,究竟为何还有悲剧上演?具体到小城汝南,还是有“故事”可看的。不妨让我们等着当地网友的闲言碎语,以为释疑。

编辑:赵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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