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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指导意见》,内容涵盖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不啻为我国酒类流通行业发展的一个中长期指导性文件,对促进酒类流通行业规范有序地发展、对引导科学理性健康的酒类消费、对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指导意见》指出,“十二五”时期酒类流通管理的主要任务为创新酒类流通体系、调整优化行业结构、完善溯源管理体系、规范酒类市场秩序、推进酒类适度包装、倡导酒类健康消费等十二大项,内容之丰富令人振奋。
但要将这些任务逐一落实到177万家酒类经营企业,其难度可想而知。有些问题也不是仅仅靠商务部门一家就能全部解决的,需要多个部门、多个环节齐抓共管,其中尤其需要酒类生产企业的积极参与。
如打造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的溯源管理体系,必须完善酒类流通溯源等管理制度,这就不仅需要酒类流通企业也需要酒类生产企业主动加强酒类流通随附单的使用管理。
又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不仅需要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的努力,也需要质监、工商、公安、卫生、海关、税务、财政、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的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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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如,推进酒类适度包装,不仅需要酒类流通企业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的酒类商品,更需要酒类生产企业不生产此类商品。
拿光瓶酒来说,其包装最简单,也最容易被回收利用,符合循环经济的“减量化”、“再利用”原则和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等国家标准,但这需要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加以鼓励推广。
酒类流通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商务部门强化监管,需要有关单位合力攻坚,否则再好的规章也难以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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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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