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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标准,善莫大焉
来源: 《华夏酒报》  2012-07-09 13:59 作者:裴晗

  一份研究报告,令“黄酒EC风波”骤起。香港消费者委员会于6月15日发布7类36款酒精饮品测试结果,其中产自浙江绍兴的3款黄酒产品中氨基甲酸乙酯(EC)的含量差异较大,而氨基甲酸乙酯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列为“可能令人类患癌的物质”。有人据此认为含EC的黄酒“致癌”,导致消费者议论纷纷,涉事企业股价下跌,黄酒的“健康酒”形象和全国化步伐受到影响(详见本报A7版相关报道)。


     好在有关企业文章来源华夏酒报、行业协会和科研机构均在第一时间做出回应,并指出:“氨基甲酸乙酯是在自然发酵过程中产生的,非人为添加,至今没有发现因饮用黄酒致癌的案例发生”;“所有酒类产品中均含有氨基甲酸乙酯,少量不会致癌。目前国际上针对酒中氨基甲酸乙酯的含量并没有明确的上限标准,国内也没有相应行业标准”。


     可见,“黄酒EC风波”的根源和要害在于相关标准的缺失,由此造成消费者恐慌、舆论质疑、行业被动、企业受损。


     有专家指出:EC为自然发酵产生,广泛存在于酒类及其它发酵食品中。酒类中的EC含量只要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并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但这“一定范围”究竟是多大,至今没有明确规定。无标准可依,致使企业没有执行规定的义务和动力,公众没有判断安危的尺度和底数。


     事实上,标准缺失并不限于EC问题。如“年份酒”备受争议,也源于无章可循。故此,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颁布的《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出:目前,我国食品质量标准体系尚不完善。可见,标准缺失由来已久。


     此次风波还颠覆了人们的一些传统观念,如“酒是陈的香”。有专家指出:“酿造温度越高,产生的EC越多;酿造时间越长,EC含量也会增加”。更有研究论文提出: “原则上黄酒不宜长期存放,储酒期超过3年就不能够再饮用”。陈酿到底好不好?这对酒业的酿造工艺和标准制定都是无可回避的问题。


     “黄酒EC风波”击中了酒业的痛处。我们必须痛定思痛,尽快完善酒类质量标准体系,使酒企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使大众明白消费、放心饮用,如此于国家于社会于行业于企业都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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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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