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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气”不等于没下限
来源: 《华夏酒报》  2015-01-28 09:12 作者:石磊
     当很多消费者已难以忍受电视、电台广告中的名酒促销轰炸之后,茅台集团终于有所表态,对外发布声明称,部分媒体发布的是假冒贵州茅台酒广告,并公布了包括多家电视台在内的涉事媒体名单。名酒电视购物这种形式,以及名酒企所推出的低价位精品,固然是更“接地气”的市场调整行为,但“接地气”不等于没下限,如果以牺牲品牌形象和市场诚信为手段,如果以牺牲市场正常秩序和消费者信心为代价,这样的“接地气”行为,酒业还是尽早摈弃得好。

     白酒市场的低迷形势已持续了两年多,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广大厂商普遍意识到,大众化、日常化消费才是行业发展的长远保障,于是,“接地气”成为行业变革调整的一个重要依据和方向。时尚小酒大量出现、电商、订制等创新营销模式强势崛起,白酒的文化诉求也变得更加轻松鲜活,与消费者的心灵距离越走越近。这些都不失为白酒“接地气”发展的良好趋势。

     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在这场潮流中还出现了一些争议现象,或者说是以“接地气”为名,实则炒作概念、贩卖噱头,行谄媚庸俗之事。像密集出现在各地电视、电台中的名酒降价促销节目,就有点“变了味”的感觉。

     茅台集团在《关于部分媒体播放或登载假冒“贵州茅台酒”虚假广告的公开声明》表示,一段时间以来,部分电视台及相关广播电台、报刊、网络媒体等机构大量播放假冒“贵州茅台酒”广告,误导消费者错以为其推销产品是“贵州茅台酒”,涉嫌虚假宣传。“这些广告,安排表演者伪称‘茅台集团营销经理’等身份,强调其产品是‘茅台集团某某酒’、‘茅台某某酒’,其品质不逊色于‘贵州茅台酒’,或称之为‘茅台原浆酒’,更有甚者直接称其产品为‘茅台酒’。”实则这些产品与真正的贵州茅台酒有本质区分,是对消费者与企业权益的严重损害,是对市场秩序的严重扰乱。

     茅台的声明指出了问题,但并不全面。事实上,在电视、电台上的名酒促销节目,其产品大部分具有合法资质,并非如茅台声明中所言的“假冒”名酒,而是各名酒企业的授权开发产品。对于这些具有正宗名酒“血统”的产品,其低价促销似乎符合行业调整的趋势,让大众消费者以更实惠的价钱喝到优质名酒,那其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我们在肯定白酒结构调整,满足大众消费需求的同时,也要从行业健康的长远考虑出发。

  如不久前的五粮液、茅台等名酒企业经销商大会,均提出要稳定市场,确保白酒价值与价格之间的合理对应关系。

  反观电视购酒节目中,其模式往往先将产品价值浮夸拉高,继而抛出“诱人”的低价,其对于消费者的暗示误导作用非常明显——名酒价格含有很大水分。如此“接地气”,置商业诚信、市场秩序、行业利益于不顾,对行业非但毫无益处,反而是莫大损害。

     应该看到,在酒业调整过程中,厂商企业都在努力想办法找出路,这其中难免有一些消极、浮躁的行为。对此应及时纠正,守住底线,确保酒业调整利在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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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玉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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