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实现了流通行业有记录可溯源,对酒类流通正常的市场秩序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极大地打击了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在大城市中基本实现了杜绝假酒的目的。
但实际执行中,由于该制度仅作为商务部部令执行,法律效力并不够,在地方缺乏指定的执法部门,也并没有执法权,造成在一些地区该制度流于形式,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与此同时,由于中西部地区经济水平有限,执行随附单溯源制度的成本难以承受,也造成了部分企业对该制度不积极的局面。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员
我们现在就坐在火山口上,火山随时喷发,酒类管理法规的出台,迫在眉睫。
——上海市酒类专卖管理局局长卢荣华
制假售假首先要谴责的是制假售假者,其次是作为执法主体的相关政府部门。
——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唐桥
现在造假酒的已经不只造一个企业的产品,而且都是订单生产。
——四川泸州老窖集团总裁张良
不仅仅要加大白酒的打假力度,还要对造假行为加大惩处力度,才能够从根本上消除这种现象。
——安徽迎驾集团总裁、党委书记倪永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