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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恶性竞争止于“良性规则”
来源:  2015-12-21 10:40 作者:

     市场经济时代,竞争是不可避免的。而综观一段时间来我国啤酒行业的发展历程,最大的特点就是价格战贯穿始终,价格战被很多企业当成了抢占市场的“独门暗器”与制胜法宝。其竞争之惨烈带来的竞争之恶果,唯有身处其中方能体会得到。


     恶性竞争让已企业筋疲力尽:销量增加而利润减少,市场占有率上升而实际竞争力下降,企业规模扩大而抗风险能力降低。更有甚者,不惜赔本赚吆喝。而这种不正当的竞争方式,伤害的不单是对手,也可能影响到整个中国啤酒行业的未来。


     统计显示,中国近600家规模以上啤酒企业利润总额合计仅为104亿元,而茅台和五粮液两家白酒巨头的利润合计就高达132亿元。这种巨大的反差,虽不能全归结为恶性竞争,但恶性竞争摊薄啤酒行业利润的现实却不容否认。


     实质上,“良性竞争”也好,“恶性竞争”也罢,从根本上说是“竞争规则”的构建问题。想必观众在观看足球比赛、篮球比赛,除了欣赏运动员们在场上的技艺之外,还有就是钦佩运动员们遵守比赛规则。当然,这其中也有“恶性”行为,但当有人“恶性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就有可能要被亮红牌或者被罚下场。如果遇“恶”不罚,比赛就无法再正常进行下去了,观众也就不再欣赏它。这就是“竞争文化”和良性“竞争规则”的魅力所在。


     不难看出,啤酒业的恶性竞争,一是在于“粥少僧多”, 近600家规模以上啤酒企业要生存就得树立起竞争大旗,相互残杀,从夹缝中寻求生存;二是“竞争文化”贫乏、“竞争规则”匮乏。这就使得一些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潮流的低劣的恶性竞争方式放任自流、毫无约束而言。


     让恶性竞争止于“良性规则”包含两个层面:一是必须在市场经济大潮的陶冶中转变行业人面对竞争的态度,回归“一荣共荣、一损俱损”的行业意识,尊重竞争对手,走公平竞争之路,以成就一个上好的“竞争文化”;二是要构建起行业竞争“良性规则”,为行业竞争套上一个“金箍”,让在行业竞争中想“恶性”的企业不能甚至不敢“恶性”。只有这样,恶性竞争才可得到约束和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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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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