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酒业新闻网

华夏酒报官方网站

官方
微信
官方
微博
首页 > 监管 > 正文
本月开始酒类要标警示语“过度饮酒有害健康”
来源: 武汉晚报  2007-10-03 17:49 作者:
     10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开始实施:酒精浓度大于0.5度的酒精饮料,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等,须标注警示语。

  记者昨在各超市、酒类卖场见到,酒品警示语已现身部分酒产品:罐

装雪花啤酒印有“建议未成年人不要饮酒”;劲酒注明“不宜过量饮用”;列那干红葡萄酒标注“过度饮酒有害健康,孕妇儿童不宜饮酒”。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try{showAd(3,0,1);}catch(ex){}</script>
编辑:张勇
相关新闻
  • 暂无数据。。。
总排行
月排行

—— 融媒体矩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