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西贵港市公安局获悉,21日,广西一派出所所长酒后开枪致1死1伤。21日20时许,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五山派出所所长谭宁江和贵港市覃塘区樟木乡北街人谢刚等9人在覃塘区樟木乡政府对面大排档喝酒。22时许,谭宁江因醉酒被人扶上小车,在等其他人上车时,谭宁江突然拔出七七式手枪开了四五枪,将同席的谢刚、过路行人李锦奋击伤。谢刚经抢救无效死亡,李锦奋正在医院抢救中。目前,事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新华网2011年07月22日)
派出所所长与一干人等在大排档痛快豪饮之后,竟因为酒醉拔枪打死同席者,这真是闻所未闻的事情。可以想见,他们喝酒时的场面定是非常之壮观,推杯换盏,欢呼雀跃,乐不可言,但是有句话叫乐极生悲,这恐怕是派出所所长谭宁江和他的朋友所没有想到的。
对于这幕悲剧事件,且不说派出所所长该不该如此豪饮,该不该大吃二喝,至少在酒桌上饮酒应该有个度才是,为了自己的身份,为了家人也为了自己的健康,如果喝起酒来不管不顾,不醉不罢休。等酩酊大醉之后,不仅影响不好,而且也伤害身体不是。
最不应该的是,出去喝酒也行你干嘛要带着枪呢?带着枪也行,你干嘛随便就掏枪呢?随身携带枪支是用来保护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还是用来显摆呢?最终因酒误事、因枪惹祸真是悲哉哀哉,太不值得。这一事件的发生,暴露了公安基层干部对枪支器械管理上的松散,对自我行为缺乏必要的管束,没有顾及到自己作为一个所长应该所具备的起码素质和责任。
试想,作为一个派出所的所长都这样的不谨慎,酒后乱开枪,那他手下的民警又该是一个什么样的素质和形象呢,这样的派出所和民警能维护当地老百姓的一方平安吗?能赢得老百姓的民心和尊重吗?我们喝酒是为了高兴为了制造愉悦和一团和气的,不是喝醉了去耍酒疯的;我们公安民警配枪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的,不是耍威风对着谁来乱放的。
另外,我们也不得不怀疑,这位派出所所长和朋友在一起喝酒是公款还是私款,如果是公款吃喝惹祸那就更可怕了。不吃白不吃,不喝白不喝,喝多了就闹事,这成何体统,岂不败坏形象?
最后,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加强警察队伍的警方治理,以及随身的枪支管理,比如佩带枪支时就不允许在外饮酒,如果违规就严加惩罚,避免因此带来的不必要祸端。
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