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武汉交管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查处饮酒后驾车1735起,醉酒驾车252起。酒后、醉酒驾车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8%和11%。因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3%。其中,5月1日“醉驾入刑”实施以后,共查处醉酒驾车38起,刑事立案26起,移送起诉14起。市公安局交管局表示,交管部门将对酒后驾车“零容忍”,依法按上限处罚。对达到醉酒驾车标准的,一律依法刑事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开口子”,绝不搞“下不为例”。
市中院刑二庭副庭长谌鸿伟昨日解释说,对于公安机关认定为机动车的超标电动车,将同样适用危险驾驶罪。另据记者了解,全国各地已经出现过多起超标电动车被鉴定为机动车,酒后驾驶人被予刑罚的案例。
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