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晃,夏天就过去了,还真有点恋恋不舍,尤其是漫漫夏夜那些大酒。
小时候,夏天酷暑难耐,没空调没风扇也没冰淇淋,夏天最美好的,就是夜晚乘凉时,晚风轻拂,星河璀璨,我们躺在凉床上,听
文章来源华夏酒报长辈讲那些过去的事情。后来,上大学了,冰啤酒从天而降,冰爽了我们青春的夜晚。再后来,我们匆匆打发了夏天的白日时光,然后,把一个夏夜当两个过,大酒之后必然转场,或酒吧,或啤酒广场,举杯邀明月,对影成多人。夜,越熬越长;人,越聚越多;酒,越喝越大。
我开始喝夜酒,是30岁以后,有点儿小钱,有点儿闲,这辈子没指望成名成家了,也就不再老琢磨读书写作了,不如喝酒。最喜欢喝冰啤酒,别人担心发福长胖,我无所谓,牺牲了形象,却爽坏了胃。最经常在一起的是诗人老巢,最经常去的是八宝山一带的小酒馆,挨个喝,喝得天昏地暗。
我非常怀念十几年前的无数个仲夏夜,夜晚仿佛很长,我们可以无止无休无忧无虑地消费它。可以掏心掏肺地喝,酒逢知己千杯少;可以没心没肺地喝,一肚子的闲言碎语;可以技术含量很高,不停地划拳猜枚。
人一喝酒,朋友就多,酒局也多。从那时起,我基本就生活在一个又一个酒局中,成为真正的“酒鬼”。但也带来一个毛病,就是对家庭生活的逃亡。喝酒的人,喜欢热闹而不喜欢清静,喜欢群居而不喜欢独处,喜欢破旧的小酒馆而不喜欢一个干净的家。尤其是夏天,一喝就没边儿,就想把夜晚基本打发了,就不想回家。很多时候,我喝美了,就随便找个地方住,朋友家、假日旅店、公共浴室,我都住过。这种堕落流亡及时行乐的状态,终于让我混成了一个老光棍。所以,酒可喝,吧可泡,但家不可不回,千万别学我啊。
十几年了,人越来越老,酒友也走马灯一样变化,很多老同志爱惜羽毛,纷纷叛逃了酒局,很多新同志前赴后继地加入进来,“革命的事业”就这么代代相传。我也就像高山顶上一青松,酒量还在那儿,人也战斗在那儿。唯一变化的是,尽量不耗到深夜,再晚也会回家。
不知怎么了,最近我特别想有个夜晚,第二天没事儿,心里也能放下一切,约上十几年前那些酒鬼朋友,再找上一小酒馆,美美地喝上一晚,哪怕喝到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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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