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是陈的香”此言一出,驷马难追,这位服务员的“课”算是白讲了,不能说她误人子弟,却实实在在是误导消费。笔者不才,因写稿需要曾翻看过一些关于红酒的资料,以所了解的皮毛知识判断,该服务员是个大忽悠。据知,葡萄酒是一种活的、有生命的饮料,有一个从年轻到衰老的生命周期。因生命力不同,葡萄酒有新鲜型和陈酿型之分。世界范围内每年生产的葡萄酒大多数是新鲜型的葡萄酒,生命较短,不过一两年时间,有的葡萄酒甚至在出厂几个月后便开始老化,不再适合饮用,因此需要尽早饮用。而具备陈年能力的葡萄酒,虽然可存放5年、10年或更长时间,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酒质也会逐渐走下坡路,也并不是储存越久越好。至于用来拍卖的一些天价历史名酒,实际已无饮用价值,买家看重的更多的是其文化和历史价值。
事实上,就算是白酒,也不一定是越陈越好。况且,现在在市场上销售的白酒大都是勾兑而成的,所谓“年份酒”,只不过是用某一年份的原酒勾兑得来。至于原酒比例是多少,至今国家尚无强制性规定,行业内也缺乏统一标准,企业怎么勾兑全凭自己说了算。在这种情况下,很难说不存在作假行为。曾有一个建厂只有几年的白酒企业竟推出“30年陈酿”的白酒,这怎能让人相信呢?就算酒是真的,一瓶里只加几滴原酒也打年份牌,这样的事也不是没发生过。
正是看到消费者对“陈”或“年份”特别是“葡萄酒年份”存在不科学的认识,一些商家才动起年份的歪脑筋,用“××年窖藏”这样的招数忽悠消费者,葡萄酒的价格也随着其标注的年份而水涨船高,商家的这种误导反过来又加固并扩大了消费者的错误认识,形成恶性循环。上述的“陈酿”误导只是初级水平,严格说来也算不上是年份的噱头,只要稍微懂点葡萄酒知识即可识破。高级阶段的忽悠,则加入了专业知识含量,让年份具有了“科学性”。
酒的年份(millesimes)这个词,可在法语国际会议方案中找到严谨的定义:“年份是贴在葡萄酒瓶上确保生产年的格里历年数字。”通俗地说,年份即指葡萄酒的出生日期。在酒的标签上标明它的身份至少有两个原因,一是证明这个酒的酒龄,以便允许葡萄酒爱好者按照他的口味和状况选择一个年青的酒或是陈年的酒;二是说明葡萄收获的年份,一般来说葡萄园中的葡萄,一年和一年的收获质量是有很大不同的,所产葡萄酒的质量水平也有很大的差异。在酿酒工艺不变的情况下,产地的自然条件对年份酒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同一年份在不同的产区或者同一葡萄园在不同的年份酒的质量都不相同。好年份的酒价格一般都大大高于普通年份的葡萄酒,有的甚至高出几倍。所以,一些不规矩的企业在年份标注上大打擦边球。
尽管2008年初我国出台了《葡萄酒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年份葡萄酒”所标注的年份必须是葡萄采摘的年份,不能再以“××年陈酿”的噱头糊弄消费者,但从目前的情况看,标准的执行力度尚待进一步加大。具体到我们这次喝酒,驷马难追的除了服务员的忽悠,还有她拿酒和开酒的速度,当然,“财大”的同学也没让追——我们其他人任由这种情况发生,是否也该为红酒的混乱局面负点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