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刘炜于2012年1月办理了取保候审。对此,神木县公安局、神木县检察院都认为刘炜诈骗案情重大,取保候审不妥,但谁做的决定,两部门互相推诿,说法矛盾。昨晚发稿前,神木警方经核实后承认,确实是警方做出的取保候审决定。
<script src="http://g.hsw.cn/js_wei/985.js" type=text/javascript></script> |
被忽悠3年多 受害人损失超4000万
记者见到了骗局受害人高先生等人。据高先生回忆,2008年初,通过省上有关部门一退休干部认识了刘炜,他自称曾在省政府部门工作过,现在下海做生意。听到高先生等人欲投资开办煤矿但无法办采矿手续时,刘炜称自己有办法。于是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刘炜负责办理手续,所需费用由高某等人提供,手续办好后刘炜有煤矿20%的股份。
从2008年到2009年,刘炜陆续交给高先生等投资人多份“红头文件”,2010年10月高先生等人进驻场地开工时,被神木县政府制止。投资者张先生说,除交给刘炜的2000余万元手续费外,承包土地、工人开支、购买设备、厂房建设、资源勘探、接待花费等也花了2000多万元。
2011年7月4日,忍无可忍的高先生来到神木县公安局报案。11月4日,刘炜被警方带回神木刑拘;12月9日,神木县检察院对其以诈骗罪批准逮捕。刘炜退还了270万元、3辆旧车,警方冻结了其4套房产。正当受害者们心里稍感安慰时,去年1月17日,刘炜以患有心脏病为由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回到了西安。
“怎么能说放就放呢?”高先生质疑说,警方查明刘炜将骗来的2000余万元大肆挥霍,购买房产汽车、在娱乐场所消费,如此恶劣的情节,还可取保候审,使其有了转移藏匿诈骗财产的空间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