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葡协字[2016]8号
一、报考范围
现从事葡萄酒及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包括生产企业、销售、餐饮领域等从业人员及葡萄酒(黄酒果露酒)爱好者。
二、报考条件
(一)评酒委员
1、具本专业中专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水平;
2、具备《品酒师》三级以上(含三级)国家职业资格;
3、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工作严格认真,作风正派,能独立公正地提出评判意见;
4、原则要求年龄45岁以下(含45岁),从事葡萄酒(黄酒果露酒)三年以上;
5、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为山东省葡萄与葡萄酒协会会员单位。
(二)品酒师
符合《品酒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现从事葡萄酒品酒工作的从业人员,包括生产企业、销售、餐饮领域等从业人员或葡萄酒爱好者。
1、《品酒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2、《品酒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申报条件:
——三级品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品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品酒师和一级品酒师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技师和高级技师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16〕68号)技师和高级技师要求条件。
三、报名方式
(一)评酒委员
1、填写《山东省第四届省级葡萄酒(黄酒果露酒)评酒委员报名表》,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及免冠近照两张(其中一张贴于申报表右上角)一并邮寄至山东省葡萄与葡萄酒协会。
2、协会收到报名表后,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并通知初审合格的人员参加培训及考试。
(二)品酒师
1、申报三级品酒师填报《三级品酒师报名表》;
2、申报一、二级品酒师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技师和高级技师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16〕68号)技师和高级技师要求填报。
3、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反映本人2012年以来在技能水平、业绩贡献方面的的工作总结1份;
5、反映本人2012年以来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成果、本人发表的与所从事职业有关的著作、论文及技能竞赛、先进生产者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的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上述有关表格可登录“山东省葡萄与葡萄酒协会网站”(http://www.sdvwa.com)下载。
四、考试及录取
(一)考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感官分析选拨与培训感官分析优选评价员导则》(GB/T14195一1993)、《品酒师》国家职业标准。
(二)评酒委员
1、为了保证本次换届工作的公平、公正,将成立评酒委员考核委员会对换届工作进行评审及监督。
2、“山东省第四届省级葡萄酒(黄酒果露酒)评酒委员”换届与“《品酒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同时进行,鉴定合格者按鉴定条件认定相应《品酒师》国家职业资格,并按综合考核成绩及要求择优选拔评酒委员。
3、山东省葡萄酒行业技能大赛前5名者评委选拔时将给予加分。
4、本次换届考虑协会会员地区和企业分布。
5、对选拔出的人员进行综合审查,符合各项条件的,由山东省葡萄与葡萄酒协会颁发聘书,聘任期为三年。
(三)品酒师
将考评合格者的有关材料报山东省轻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所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鉴定合格人员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截止日期
2016年12月3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报名时一并将相关材料报协会秘书处,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试时间
2016年12月20号前(具体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
八、山东省葡萄与葡萄酒协会联系方式
地 址:济南市工业南路103号
邮 编:250100
联系人:李保国 张颖超
电 话:0531-85598289
传 真:0531-85598289
E-mail:putaofuw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