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活动是建立中国特色的品牌价值评价机制、打造中国品牌正能量、推动中国品牌走向世界的重要举措。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组织有关技术机构开展,评价方法依据ISO10668和中国系列国家标准,评价根据构建的有形资产、质量、服务、技术创新和无形资产五要素评价模型和指标体系,采用多周期超额收益法或溢价法进行测算,同时,引入品牌强度系数,将影响品牌价值的质量指标、技术与市场指标等通过打分换算得到品牌强度系数对财务评价模型进行修正,最终计算得到品牌货币价值。本次品牌评价的种类分一、二、三产业,按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中华老字号品牌、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品牌、自主创新品牌等分别评价,经过材料初审、专家评审、价值测算和结果核验,产生2016年品牌价值评价结果。
发布会上,2016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品牌价值评价结果发布,“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入选《2016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信息发布》(区域品牌——酒水饮料类地理标志产品),一同上榜的还有贵州茅台、洋河大曲等酒类品牌。
据悉,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6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质【2016】221号)和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关于开展2016年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宁夏葡萄产业发展局与宁夏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价值进行调研。并于今年8月,联合向国家质检总局、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申报2016中国品牌价值评价“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项目。
据了解,宁夏贺兰山东麓产区是全国最大的国家葡萄酒地理标志保护产区。2003年贺兰山东麓获“国家葡萄酒贺兰山东麓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认证,保护区面积13.3万公顷。2004年3月,国家质检总局和宁夏政府依据《产品质量法》和《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结合贺兰山东麓开发实际发布了《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管理办法》(宁政发【2004】27号)。20014年5月,国家质检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原产地域产品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国家标准。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改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011年,国家质检总局重新划定保护区范围,把红寺堡产区纳入保护区范围,保护区面积达到20万公顷。重新划定保护区范围为:贺兰山东麓洪积倾斜平原与黄河冲击平原交汇地带,北以大武口为界、南以渠口农场白马乡至红寺堡境内中(宁)盐池公路(302国道)两侧为界,西以贺兰山东麓洪积扇1200米等高线为界,总面积20万公顷。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宁夏有26家企业得到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使用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