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月19日下午3时许,男子汪某酒后骑乘电动车,途中因前方一辆三轮车不紧不慢地行驶,他觉得影响自己前行,便借着酒劲,对三轮车胡师傅实施辱骂,进而还将胡师傅的三轮车及其物品损坏,由此导致交通拥堵。接到报警后,辖区荷花池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询问了当事人,并要求汪某到派出所配合调查。不料,汪某居然我行我素,继续发酒疯,拒不配合民警调查,并推搡民警。接着,他还趁着酒劲,拨打110报警称警察打人了,不少后来围观的群众不明就里,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随后,民警依法将汪某传唤至荷花池派出所,就在屯溪公安分局纪检前来了解情况时,行为人汪某在办案区域依旧继续“卖萌”,满脸无辜。不过,屯溪警方纪检人员还是仔细调查了事情的经过,排除民警现场执法并无不当。
此后,汪某涉及寻衅滋事的违法事实经查明后,屯溪警方依法给予汪某行政拘留12日。当荷花池派出所民警告知汪某的相关处理决定时,汪某这才向民警求饶,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