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醉酒驾驶犯罪,新疆高院将在新疆全区范围内建立联动惩治机制,推行醉驾将与个人信用挂钩、与纪律处分挂钩,与劳动合同法衔接,以提高醉驾、酒驾的违法犯罪成本。
自醉驾入刑以来,2012年到2016年的4月间新疆各地法院共审理醉驾刑事案件11820件,案例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仅2015年的1月至2016年的4月,新疆有近5300名醉驾者受到刑事处罚,对此新疆高院将综合施策建立联动惩戒,对醉驾人员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依法吊销驾驶证,取消终身驾驶资格等措施,对醉酒驾驶的公职人员,除判处刑罚之外,建议有关单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绩处分,在企业工作的醉驾人员,要依照劳动合同法,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规定,增强驾驶人员对法律的敬畏意识。
除此之外,还要加大信用惩治力度,强化与保险银行等机构的联动协调,建立针对醉酒驾驶行为人的机动车保险费率的浮动制度,提高其保险费率,由银行采取记入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措施降低行为的信用等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