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酒业新闻网

华夏酒报官方网站

官方
微信
官方
微博
首页 > 文化 > 生活 > 正文
啤酒瓶爆裂伤人 同桌进餐人共担责
来源:广西新闻网  2016-10-20 15:51 作者:昌绍友
在与他人共同进餐时,啤酒瓶被碰倒爆裂,飞溅的玻璃碎片击中徐某右眼,导致其右眼构成八级伤残。徐某遂将同桌的8人共同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近日,平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

李某在平果县一烧烤摊邀请黄某、徐某、杨某等8人一起就餐,期间,放置于餐桌下的未启封啤酒瓶被碰倒爆裂,飞溅的玻璃碎片导致徐某右眼伤残。徐某认为同桌的所有人均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随意将啤酒瓶放置于餐桌下,属于共同危险行为。在无法确定侵权人的情况下,对于徐某受伤造成的损失,应由同桌的9人均等分担,且互负连带赔偿责任。因各方对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徐某遂将同桌的其他8人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其右眼伤残产生的经济损失108101.25元。

徐某、黄某、杨某等9人均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能够预见将未启封啤酒瓶放置于餐桌下会存在安全隐患,但疏忽大意,没有尽到应有的安全注意义务,对本案事故的发生均存在过错。法院最终判决李某、黄某、杨某等8人各自赔偿12011.25元给徐某,并互负连带赔偿责任,其余由徐某自行承担。

编辑:张瑜宸
相关新闻
  • 暂无数据。。。
总排行
月排行

—— 融媒体矩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