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批次酒类产品不合格,分别是:如东县元昌酒厂生产的元昌扣陈,4.4L桶装,生产日期为2016年10月27日;南通扶海洲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福酒,480ML瓶装,生产日期为2013年11月19日;启东东珠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东珠黄酒,480ML瓶装,生产日期为2016年11月6日,三种酒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甜蜜素、总酸、苯甲酸超标。
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市食药监局已要求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市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