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对白酒批发企业、商场专柜、专营商行进行重点监控,重点检查酒类进货渠道、酒类批发和零售企业持证经营情况、酒类购销台帐完善情况等五个方面,进一步规范行业经营行为。
二是重视样品抽检。在专项检查过程中,加大产品抽检力度,对疑似不合格的白酒进行抽样送检,及时公布抽检结果,督促不合格产品下架退市。
三是严查违法行为。扎实清理整治白酒“傍名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截止目前,我县查处白酒商标侵权案件1件,罚款5000元,查获假冒酒17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