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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通告3批次酒类产品不合格
来源:新华社  2017-03-23 15:39 作者:陈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通告称,食药监总局近期组织抽检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肉制品、酒类、饼干共7类食品639批次样品,发现11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酒类产品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标称重庆市江津酒厂(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由重庆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翠渝首钢美利山店销售的金江津酒,N-[N-(3,3-二甲基丁基)]-L-α-天门冬氨-L-苯丙氨酸1-甲酯(纽甜)检出值为0.0006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标称宁城安达情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由天翔食品专营店在1号店(网站)销售的草原安达情酒,酒精度检出值低于标准规定下限值。

标称内蒙古铁木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由酒仙网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在其网站销售的铁木真酒,酒精度检出值低于标准规定下限值。

据了解,纽甜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白酒不得使用。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增加产品的口感,在产品中添加纽甜来调节口感。

编辑:张瑜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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