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5日,自治区葡萄产业发展局联合自治区环保厅、农牧厅、林业厅、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7个部门签署产区联合执法协议,正式启动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联合执法工作,重点加强对贺兰山东麓产区酿酒葡萄种植区环境、种苗检疫、商标、专用标志使用、葡萄酒质量安全等进行全方位监管。
3月22日至24日,自治区葡萄产业发展局会同自治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对产区市县上报的宁夏欣欣向荣苗木有限公司、吴忠成功葡萄苗木有限公司、宁夏农垦玉泉营苗木繁育有限公司、保乐力加、中粮长城5家酿酒葡萄苗木繁育企业(酒庄)的22个品种(21个品系)的612万株嫁接、自根苗进行了分类抽检,并委托宁夏林业研究所国家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检验。经检测,其中两家育苗企业繁育的两类葡萄种苗带有葡萄卷叶病-1,3,共计7000株。
据介绍,为了保障贺兰山东麓产区酿酒葡萄质量,确保产区高标准建设酿酒葡萄基地,杜绝使用带毒苗建园行为,根据《贺兰山东麓葡萄文化长廊总体发展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自治区葡萄产业发展局自2014年起,连续4年对全区酿酒葡萄苗木开展专项病毒检测及销毁带毒葡萄苗木的专项整治活动,4年累计销毁约54.7万株带毒苗木,有效保障了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酿酒葡萄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