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不合格酒类产品包括发酵酒、露酒等。具体为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惠客隆便利店销售的标示为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家达食品加工厂2016年12月7日生产、规格为2.5千克/箱,≤8%vol的曾氏糯米甜酒,酒精度检出值为13%vol,比标准规定(不超过8%vol)高出0.6倍;标示为湛江养春堂酒业有限公司2016年10月29日生产,规格为650mL/瓶,12%vol的黑糯米酒(露酒),甜蜜素检出值为1.01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65g/kg)高出0.6倍;标示为广东三河坝酒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9月23日生产、规格为500ml,17%vol/瓶的三河坝大埔娘酒,酒精度检出值为19.2%vol,超出了标准规定(17±1%vol)。
广东省食药监局表示,已经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