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以销售白酒的小型食杂店、餐馆、超市、酒类加工小作坊等为重点对象,进行“拉网式”的全面检查,检查销售白酒的检验报告、名称、产地、进货渠道、经销商名称、索证索票、台账票据粘贴等,力求实现白酒产品信息可查询、来源可追溯、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同时,完善白酒经营主体的监管档案,详细记录白酒经营主体基本信息及变化情况,将其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增强监管的针对性、消除监管“盲区”。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对经营者进行指导,要求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采购无包装、无标识或标识不全、无安全控制措施的白酒,不经营包装中含有“特供”“专供”等字样白酒。同时做好进货查验、储存记录。
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执法车辆1辆次,检查辖区内小型食杂店、餐馆、大型超市、酒类加工小作坊54户,对2户台账不全、不规范经营者进行当场责改,尚未发现销售来源不明、标识不符合规定等违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