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称,5月22日上午9时30许,润扬大桥扬州公安检查站民警缪鹏、梁明辉带领特勤和辅警队员在润扬大桥主线站区执行一级安保勤务时,发现一辆由北往南行驶的苏L中型厢式货车进入收费道口时不按规定变更车道,形迹异常,于是果断对其拦截检查。经查,该车厢内装有262只无外观标识的纸箱,箱内共计3144瓶酒,酒瓶上均标识为贵州茅台酒,该车驾驶员戴某和随车押运员荆某不能提供任何运单、货单等相关货物的手续,并且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法律知保部工作人员现场鉴定:该批3144瓶酒均不是贵州茅台酒公司生产、包装出品的酒。
因该批酒案值300余万元,已涉嫌严重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权,目前,此案已将该案移交邗江公安分局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