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13年12月,当事人从深圳某酒类批发商处购进一批西班牙进口的无中文标签的进口葡萄酒,品名为玛皮卡领域干红酒,该红酒有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卫生证和海关进口报关单等手续,但中文标签未贴。经对该公司负责人询问得知,这批葡萄酒之所以没有贴标签,是工作人员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嫌贴标签麻烦,并认为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红酒更加高档更好销售。
因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株洲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
株洲市食药监局提醒市民:中文标签是进口葡萄酒的“通行证”,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辨别原装进口红酒,最简单直观的方法就是看经销商是否有“三证”,即酒瓶上规范的中文标签、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卫生证和海关进口报关单,进口葡萄酒按规定要贴上中文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