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通报,2017年4月份,在“一月一检查”中,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绍兴水乡黄酒酿造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黄酒压榨、煎酒间的洗手间堆放满杂物、地面、墙面积灰严重;洗手间更衣、洗手、干手、消毒设备、设施,未正常使用;无执行虫害控制措施等问题。
6月30日,市场监管局督查组对该企业进行了“回头看”,发现该企业黄酒压榨、煎酒间的洗手间堆放满杂物、地面、墙面积灰严重;洗手间堆满杂物,更衣、洗手、干手、消毒设备、设施,未正常使用;无执行虫害控制措施;现场检查时生产车间为敞开状态,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问题没整改到位(虽然企业反映已经停产,但现场发现部分酒坛泥封未干)。
督查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