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有一起是有关葡萄酒的,在此次湖北省公开的典型案例中排在第五位。笔者从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看到的内容如下:
武汉家德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2016年1—3月,当事人通过电视台健康栏目推介销售某款红酒,宣称“红酒泡洋葱每天喝上25-50毫升”可明显改善高血脂、高胆固、高血压、动脉硬化等慢性疾病以及脑血栓、言语不清、口眼倾斜等中风偏瘫后遗症,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2017年6月,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以10万元罚款。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
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