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记者从银川市葡萄产业发展局获悉,《银川市加快推进葡萄产业集群化发展实施意见》正式出台。银川市政府每年从产业扶持政策中专项安排资金1000万元,用于扶持葡萄产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重点环节。在产区品牌宣传推介、酿酒葡萄种植基地及酒庄建设、名优葡萄园及知名酒庄品牌创建、葡萄酒市场拓展运营、技术创新与人才培养、酒庄基础设施配套、葡萄文化旅游业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投融资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将对酒庄(企业)在国内一二三线城市建立产区葡萄酒展销展示平台和葡萄酒直营专卖店,执行《自治区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加快葡萄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暨实施办法》(宁葡委办发〔2016〕13号)文件相关补贴政策;
对酿酒葡萄种植基地及酒庄建设补贴继续执行《银川市发展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庄产业实施意见》(银政办发〔2011〕35号)文件相关补贴政策,对种植面积200亩以上的企业,市财政按亩数给予3年期限的补贴,即建园第一年每亩补贴300元、第二年每亩补贴200元、第三年每亩补贴100元,每建成一座酒庄给予20万元的补贴;
对酒庄(企业)参加国际葡萄酒质量大赛,获得“品醇客”、“布鲁塞尔”、“贺兰山东麓”和“巴黎”等国际葡萄酒质量大赛金奖葡萄酒,在自治区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市财政每款一次性奖励10万元;开展“十大品牌酒庄”、“十大最美酒标”和“十佳创新葡萄酒”评选,每三年评选一次,市财政给予一定奖励,“十大品牌酒庄”每个奖励20万元、“十大最美酒标”和“十佳创新葡萄酒”每个奖励10万元;
对引进新品种试验示范、机械设备改进研发成效显著的科研院所或酒庄(企业),按科技研发项目给予后补助;设立产业突出贡献奖,对推动产区建设和促进全产业链发展各个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单位从市人才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奖励,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5人(含集体),每人奖励5万元;开展“十大最具影响力酿酒师”评选,从市人才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奖励,每三年评选一次,每人奖励5万元;
支持酒庄(企业)建设独立的生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验收合格后,市财政每个给予不超过建设总投资40%的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支持酒庄参加评星定级,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国家AAA级10万元、国家AAAA级20万元、国家AAAAA级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