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新中国外交史上发生了一件大事。
1954年4月26日至7月21日,苏、美、英、法、中五国外交会议在日内瓦国联大厦举行。
1954年4月19日,中国政府任命周恩来总理兼外长为中国出席日内瓦会议代表团的首席代表,张闻天、王稼祥、李克农为代表。
通过日内瓦会议,全世界又一次看到,中国人民为祖国安全、世界和平与人类进步的事业,为通过谈判解决国际争端,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
周恩来总理在总结这次会议时曾经说到:这次会议我们的“两台”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周总理指的“两台”中的“一台”即是电影《梁山伯与祝英台》,另“一台”则是贵州茅台酒。
在日内瓦会议期间,周恩来不止一次以中国贵州茅台酒宴请各国友好人士,其中便有著名喜剧电影大师卓别林。面对满桌佳酿美肴,卓别林赞誉不绝,又试探地问能否允许带上一瓶回去作纪念?周恩来总理当即答应送他两瓶。
这是中国贵州茅台酒第一次出现在在国际外交舞台上,意义深远。
时光已经飞逝了65年,当年在日内瓦大放光彩以及周总理亲自送给卓别林的贵州茅台酒我们现在还能一睹它的真容吗?本文,将揭开这瓶茅台酒神秘的面纱。
1950年2月,茅台镇解放后社会秩序并不算很好,主要是土匪猖獗。一年后茅台镇酒厂才开始恢复生产,1951年国营的茅台酒厂成立。新厂建立,百废待兴,到1952年底,完成对茅台镇最大的三家私营酒坊的合并。
茅台酒厂建立之初,国家当年拨款4.3亿元(人民币旧币),1953年~1958年,国家又先后投入近150万元。
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1953年,国营茅台酒厂(当时叫国营仁怀酒厂)才开始推出正式的产品,茅台酒质量和产量逐步稳定并开始出口创汇。
茅台酒厂成立之初曾申请的注册商标是“工农牌”商标,未获工商部门批准,原因是福建怡隆酒厂呈报在先。
1953年,由于东南亚市场出现了中国香港伪造的茅台酒,影响了贵州茅台酒的销售,贵州省工业厅通知茅台酒厂尽快注册商标。由于“工农牌”商标不能用,国家工商局建议了若干商标名称供选择:即金轮、星华、时轮、前进、梁麦、金轮五星等品牌。最终被选用的是“金轮牌”。
1954年5月1日,国营茅台酒厂生产的“贵州茅台酒”商标正式被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复注册成功,商标名称“金轮”牌,注册证号19666,专用年限20年。同年,国营仁怀酒厂被更名为地方国营茅台酒厂。
事实上,带有金轮牌图案的贵州茅台酒的商标早在国家工商局批复前的前一年即1953年后期就开始在包装茅台酒的时候使用了。新版《茅台酒股份公司志》曾记载:1954年2月贵州省人民印刷厂印制了20万套“贵州茅台酒”商标,供包装使用。
1953年后期和1954年初期使用的金轮商标图案的贵州茅台酒的正标,上面有国营仁怀酒厂出品的字样。这是最早的“金轮牌”内销贵州茅台酒的酒标,可惜的是,至今未见贴此商标的贵州茅台酒实物出现,只有空酒瓶存在。
接下来,本文的主角该登场了。
这是一瓶酒印有明确日期——1954年的“金轮牌”贵州茅台酒。它看上去非常眼熟,因为从这时候起,茅台酒的酒瓶形状,酒标风格就已经确立并一直延续到现在。但仔细看,它又有太多的与众不同,太多的“第一”。
1954年,“金轮牌”出口贵州茅台酒,首先是它的商标图案红色的五星、金色的麦穗与金色的齿轮(车轮),构成了贵州茅台酒的第一个注册商标“金轮牌”。尽管在1954年5月1日才得到国家工商局的正式批复的执照,但金轮商标在1953年后期就开始使用了。
其次,是酒标下部的“地方国营茅台酒厂出品”几个字,这是“国营仁怀酒厂”更名后的第一批茅台酒正标,也是在酒厂正式对外公布更名前就开始印制并使用了。
再下面的英文PRODUCE OF CHINA、MOU TAI DISTILLERY、KWAICHOW CHINA(即产自中国、茅台酒厂、中国贵州)等字样,以及酒标中上部黑色斜体字MOU-TAI CHIEW的字样,说明这是专门为出口的茅台酒而印制的商标。贴有这种商标的贵州茅台酒,是出口到境外的贵州茅台酒。
以上这些,与贵州茅台酒五个字中繁体的“貴”字,草字头的“苔”字组合在一起,以及背标中明确印上的日期“一九五四年 月 日”构成了这款独一无二的1954年出口“金轮牌”贵州茅台酒。
这瓶现在重量700余克的茅台酒实物,有若干个第一。
它是现存最早的贵州茅台酒实物;
它是现存最早的出口版贵州茅台酒实物;
它是现存最早的出口到新加坡的贵州茅台酒;
它是现存最早出口到国外,又回到祖国的贵州茅台酒…
除此之外,它也是1954年周恩来率领中国代表团远赴欧洲,参加日内瓦会议期间宴请宾客时,使用的同款贵州茅台酒。也是周总理送给喜剧大师卓别林的茅台酒。
这瓶与1954年承担了随中国代表团远赴日内瓦为国增光的任务同款的出口茅台酒,曾经奔赴过东南亚,去了当时还是英国殖民地的新加坡。
在这瓶酒的顶部,在麦穗图案、篆体“贵州”字样的封口纸旁边瓶肩处贴有一张“CHUNG NAN CO. LTD. SINGAPO”字样的英文标签,说明该酒的外销地正是新加坡。
国营茅台酒厂在建厂初期,茅台酒销售采用的是贵州仁怀灌装酒液,遵义、贵阳、重庆三地贴标销售。其中在1955年之前,由茅台酒厂派专人运输包装并贴印商标到重庆,由重庆主要负责茅台酒的对外销售(贵州省当时没有对外出口权)。
这瓶酒的这个标签证明了该酒是1954年经由 “重庆中南有限责任公司”外销出口至新加坡。
1955年,“金轮”商标在海外注册成功,1958年茅台酒厂通过中国香港五丰行注册成功“飞天”商标后,正式开始大规模出口茅台酒,重庆中南有限责任公司也就结束了其历史使命。
此酒为3节式短盖土陶瓷瓶,又称竹节瓶,这也是早期茅台酒的特征之一,1956年这种三节土陶瓶被两节土陶瓶取代。
酒瓶正标中贵州茅台酒五个字中的草字头“苔”字,是1954年以前的贵州茅台酒独有的书写方式,也有故事。
1954年 4月19日,茅台酒厂专为“贵州茅台酒”商标中的“苔”字去掉草字头特向贵州省人民政府工业厅申报备查。
为什么茅台要改“苔”为“台”呢?茅台村、茅台镇、茅台酒的写法,历来的文献大多都以“台”字为主,“茅苔”的叫法属于误写和个别学者的见解,并没有得到公认。所以酒厂后来还是采用了通用的写法,改“苔”为“台”。现在见到的1953年、1954年的酒标中的“苔”字,在1955年版的酒标中就改正了。
1954年全年茅台酒的产量为113吨,其中用于出口的并不多,也说明了这瓶酒的珍贵。
茅台酒的收藏火爆了十几年,在各路淘宝大军、世界很多大拍卖行的参与下,从全世界各个地区,包括茅台酒厂的各种仓库,将各种老茅台酒挖掘出来,发现了不少稀有品种。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见到一瓶比这瓶酒再早的贵州茅台酒的实物。其它能见到的茅台酒都在1955年以后。
这瓶酒从新加坡回流到国内后从南方到北方,曾经出现在北京歌德拍卖公司2010年秋季拍卖的图录中,后被私洽,被山东临沂的老酒收藏家迟志亮先生收藏至今。此酒传承有序,特征清晰,为业内各路人士一致公认。在历年出版的各种关于茅台酒收藏的书中,一定少不了这瓶酒的图片,而迟先生慷慨豪爽,免费提供给大家使用。
(作者系著名老酒收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