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资料记载,冬捕活动在辽代非常盛行。按照契丹遗裔所说,根据语言、历史传说及某些习俗与辽代契丹人有相同特点的达斡尔族祖先被认为是契丹人的一支。达斡尔族居住地最早记载为讨浯儿河(今洮儿河),明初迁往黑龙江以北。目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是达斡尔族生活地区之一。
达斡尔族的冬捕,有悠久的历史。据《辽史》等书籍记载,自辽圣宗开始到天祚帝,每年冬季,都要携嫔妃群臣到湖泊河流进行凿冰取鱼。冬捕中,最先捕获的鱼被称为“头鱼”。捕到“头鱼”后,辽皇帝便在帐篷里和大臣们举行“头鱼宴”。
“头鱼宴”是一种规格很高、相当隆重的盛典,辽兴宗重熙二十三年(1054),北宋吏部侍郎王拱辰出使辽国,兴宗在混同江边接见并设“头鱼宴”款待。每当捕获一条大鱼,兴宗都要劝王拱辰饮酒、食鱼,并亲自为他弹琵琶助兴。
出网时冰面万鱼跳跃,场面壮观,极富视觉冲击力的冬捕以及“头鱼宴”由此传入民间,衍生为每年的严冬时节,达斡尔族人及生活在该区域其他部落的人们都要进行的冰上捕鱼活动,捕鱼后男女老幼设宴饮酒欢庆,且一直流传至现在。
塞外大漠多寒风,辽代的契丹及生活在我国北方的人们都喜爱饮酒。无日不酒的大辽国以酒行礼、丧葬、祭祀、朝贺,以酒嫁娶等,这一直影响着他们生活在今天的后人。
达斡尔族非常注重礼仪,尊重老人和长者。久别重逢,儿女别父母7日,儿媳别3日,年青人别长者15日,晚辈都要向老人、长者行屈膝请安礼。客人来访,主人要敬酒。无论谁家宰杀牲畜,都要选出好的肉分赠给邻居和亲友,狩猎或捕鱼归来,甚至路人都可以分得一份。达斡尔族日常的礼仪活动,多有饮酒习俗。
酒在达斡尔族的祭祀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他们认为,酒在祭祀祖先、祭拜天地的仪式中起到沟通作用,是生者对死者传递感情的媒介。对大自然满怀敬畏的达斡尔族认为,天地万物皆有灵性,所以,出外谋生等都要用饮酒的方式来告慰天地、祭拜自然。
节日饮酒是达斡尔族吸收汉族文化习俗后,进而又融进了本民族的文化特色。达斡尔族的主要节日是被称为“阿涅”的春节,过年之前家家都要进行充分准备,杀年猪,打年糕。年三十用各种杂物码起一个垛,晚上点燃,老年人要把大块肉和饺子投入火中,祝福人畜兴旺。除夕的夜晚,全家人要围坐在一起吃饭,并向老者敬酒磕头,祝福老者长寿。重阳节是达斡尔族的另一个重大节日。在辽代,“九月重九日,天子率群臣部族射虎,少者为负,罚重九宴。”这一天的习俗是赏菊、登高、插茱萸用以避灾。饮菊花酒的习俗是契丹后裔和汉族人习俗的相互融合。
达斡尔族的婚嫁仪式隆重,有规模盛大的酒宴。此外,达斡尔族对生育很重视,每有添人进口,都要举行宴请,用饮酒来庆祝新生命的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