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酒类流通行业“十二五”发展战略研讨会在安徽芜湖举行。这次会议召开的背景是商务部去年制订了《“十二五”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酒类流通领域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对于引导流通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的目的是深刻理解和贯彻这一规划,制定出具有前瞻性的企业发展战略,推动酒类流通行业可持续发展(详见本报C38~C48相关报道)。
改革开放以来,酒类流通行业作为连接生产企业和终端消费的中间环节,在将酒类产品转化为商品,完成马克思所描述的“惊险的一跳”中,发挥了极大作用。但同酒类产业的上游链条——生产环节相比,发展还是相对滞后,酒类产销呈现出“头重脚轻”的状况,亟待改进。
一要准确定位酒类产销的地位与作用。酒类产销是对立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生产决定流通,流通又反作用于生产。问题在于:这种反作用力过小,“重生产、轻流通”的态势明显。
从目前来看,酒类流通企业无论在企业规模和实力方面,还是在企业知名度和品牌美誉度方面,或是在商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影响力方面都远远落后于生产企业,其传统经营模式的特征、附属于制造业的地位显著。这不仅限制了酒类流通行业的发展,还制约了酒类生产行业的成长水平。
诚如与会代表所说:目前,酒类行业是上游推动下游发展,这说明产业链到目前为止还不够成熟。要改变行业内的这种现状,才能实现下游对上游发展的强力推动。
二要全面开展酒类流通业的经营创新。酒类流通行业同自身比发展迅速,但从整体上看行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流通模式、经营手段仍较陈旧,企业管理的现代化程度仍不高,新观念新技术的应用仍不普遍,行业总体的现代化水平亟待提高。
行业的当务之急是通过创新,让酒类流通企业更加适应市场的变化,加速流通行业的转型升级。特别是在当前,国内经济增速放缓,高档公务用酒受限,生产环节发展过热,流通业态模式多样,市场的变化要求流通企业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酒类流通企业的创新应该是全方位的:创新理念(如“引导”酒类生产)、创新商业模式(如酒类电子商务)、创新技术手段(如电子溯源体系)、创新经营管理(如以量求生存变为以质促发展)、创新企业人员素质(如从“推销员”上升为“买手”,关注流行信息,掌握时尚趋势,满足不同需求的人),使酒类流通行业进入现代化的发展轨道。
酒类生产企业不能把流通企业仅视为产品经销者,还应该把其视为市场的开拓者;不能把对流通企业文章来源华夏酒报的要求仅限于产品的销售种类与数量,还应该要求其提供市场的信息与趋势,一个科学适宜的建议往往比销售多少酒宝贵得多。
酒类流通业的运行状况对整个酒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正所谓:流通畅,酒业兴;流通阻,酒业痛。